以下一般條款與條件(「條款」)適用於賣方向買方銷售商品。
買方完成訂單後即視同同意以下條款與細則
1. 定義
「商品」是指賣方同意依合約提供並由買方購買的商品和/或服務。
「買方」指名稱出現在訂單上的個人或公司。
「合約」指第 2 條規定的商品買賣契約。
「訂單」指買方的採購訂單。
「專有信息」指與商品相關的任何及所有信息及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專利、設計、圖面、說明書、規格、電路圖、元件、商業機密、商標以及此類信息和知識產權的版權。
「賣方」指商品的賣方。
2. CONTRACT 合約
2.1 當買方與賣方就商品的價格達成共識時,合約即告成立。每份合約均受本條款的管轄。
3.價格
3.1 賣方價目表中的所有價格、訂購方式、產品資料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4.付款
4.1 買方應依照賣方提供的訂單中規定的付款條件支付到期應付價款。
4.2 若未在到期日之前支付價款或其任何部分,賣方有權:
(a) 要求對先前未交付的任何商品在交付前付款; 和/或
(b) 拒絕交付任何未交付的商品,且買方無需因未交付或任何延遲交付而承擔任何責任。
5. 物流配送
5.1 賣方寄送商品皆由超商物流方式寄送,若因物流配送時間因素導致買方相關權益受損,賣方不需承擔任何責任。此買方相關權益受損不包含商品本身具有明顯的瑕疵。
5.2 若適逢天災(颱風、火災、地震等等),賣方寄件時程得以順延。
6. 退貨和退款
6.1 紙盒拆封後即視為購買,若無影片佐證商品的瑕疵,拆封後恕不退貨。
6.2 提供的商品退貨由賣方自行決定。
7.知識產權
7.1 買方承認所有專有信息以及其中的所有權利和權益均為賣方的專有財產或經賣方許可,買方不享有專有信息中的任何權利、所有權或權益。
8. 責任限制
8.1 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儘管本條款中有任何相反規定,賣方在每份合約項下對由此產生的任何損失、損害或費用承擔全部責任(無論該責任是根據合約、侵權行為、衡平法、法令或其他方式產生的)因履行合約或與其履行合約有關的,應僅限於買方向賣方支付的該合約所涵蓋的商品的購買價格,並且在任何情況下,賣方均不對商品的損失(無論是直接或間接)承擔責任。利潤、機會、收入、商譽、使用、生產、合約、業務或預期節省、資料損壞或破壞或任何特殊或間接損失或損害。
9. 違約
9.1 如果買方拖欠賣方應付的任何款項或違反合約的任何條款和條件,或者買方提起破產或無力償債程序,或者買方與其債權人作出或擬作出任何安排,則賣方可以選擇執行以下任何或全部操作,而不損害賣方根據合約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且無需通知買方,包括但不限於:
(a) 停止生產和/或拒絕交付任何商品;
(b) 改變付款條件,以便合約下的所有未付款項立即到期並按要求支付; 和/或
(c) 終止履行賣方和買方之間的合約和/或其他合約。
9.2 合約的終止不應損害賣方或買方根據合約可能享有的任何權利。
10.不可抗力
10.1 若賣方因任何一項或多項(但不限於)事故、機械或設備損壞或故障、原物料短缺而無法全部或部分履行該義務,則賣方在本條款項下的義務應中止。製造能力下降、政府吊銷營業執照、戰爭、暴動。 恐怖主義、破壞和其他停工、流行病、洪水和颱風等國家災難、影響賣方營運或賣方供應商營運的火災、無法取得燃料、電力、原材料、貨櫃或運輸設施、天災和政府行為。 在任何此類情況下,賣方均有權合理地延期其義務。如果賣方認為延誤持續時間不合理,則可以終止合約,且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11. 通用條款
11.1 如果任何條款或條款的一部分被法院認定為非法、不可執行或無效,則該條款或部分將被視為從本條款中刪除,但本條款的其餘部分不受影響。
11.2 賣方放棄任何條款或買方違反合約任何條款,不得解釋為放棄任何其他條款或違反任何其他條款,隨後違反合約的相同條款或任何其他條款。
11.3 如果本條款被翻譯成其他語言,且中文版本與翻譯版本之間存在任何不一致,則以中文版本為準。
11.4 未經賣方事先書面同意,買方不得轉讓合約,賣方有絕對酌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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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完成訂單後即視同同意以下條款與細則
1. 定義
「商品」是指賣方同意依合約提供並由買方購買的商品和/或服務。
「買方」指名稱出現在訂單上的個人或公司。
「合約」指第 2 條規定的商品買賣契約。
「訂單」指買方的採購訂單。
「專有信息」指與商品相關的任何及所有信息及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專利、設計、圖面、說明書、規格、電路圖、元件、商業機密、商標以及此類信息和知識產權的版權。
「賣方」指商品的賣方。
2. CONTRACT 合約
2.1 當買方與賣方就商品的價格達成共識時,合約即告成立。每份合約均受本條款的管轄。
3.價格
3.1 賣方價目表中的所有價格、訂購方式、產品資料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4.付款
4.1 買方應依照賣方提供的訂單中規定的付款條件支付到期應付價款。
4.2 若未在到期日之前支付價款或其任何部分,賣方有權:
(a) 要求對先前未交付的任何商品在交付前付款; 和/或
(b) 拒絕交付任何未交付的商品,且買方無需因未交付或任何延遲交付而承擔任何責任。
5. 物流配送
5.1 賣方寄送商品皆由超商物流方式寄送,若因物流配送時間因素導致買方相關權益受損,賣方不需承擔任何責任。此買方相關權益受損不包含商品本身具有明顯的瑕疵。
5.2 若適逢天災(颱風、火災、地震等等),賣方寄件時程得以順延。
6. 退貨和退款
6.1 紙盒拆封後即視為購買,若無影片佐證商品的瑕疵,拆封後恕不退貨。
6.2 提供的商品退貨由賣方自行決定。
7.知識產權
7.1 買方承認所有專有信息以及其中的所有權利和權益均為賣方的專有財產或經賣方許可,買方不享有專有信息中的任何權利、所有權或權益。
8. 責任限制
8.1 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儘管本條款中有任何相反規定,賣方在每份合約項下對由此產生的任何損失、損害或費用承擔全部責任(無論該責任是根據合約、侵權行為、衡平法、法令或其他方式產生的)因履行合約或與其履行合約有關的,應僅限於買方向賣方支付的該合約所涵蓋的商品的購買價格,並且在任何情況下,賣方均不對商品的損失(無論是直接或間接)承擔責任。利潤、機會、收入、商譽、使用、生產、合約、業務或預期節省、資料損壞或破壞或任何特殊或間接損失或損害。
9. 違約
9.1 如果買方拖欠賣方應付的任何款項或違反合約的任何條款和條件,或者買方提起破產或無力償債程序,或者買方與其債權人作出或擬作出任何安排,則賣方可以選擇執行以下任何或全部操作,而不損害賣方根據合約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且無需通知買方,包括但不限於:
(a) 停止生產和/或拒絕交付任何商品;
(b) 改變付款條件,以便合約下的所有未付款項立即到期並按要求支付; 和/或
(c) 終止履行賣方和買方之間的合約和/或其他合約。
9.2 合約的終止不應損害賣方或買方根據合約可能享有的任何權利。
10.不可抗力
10.1 若賣方因任何一項或多項(但不限於)事故、機械或設備損壞或故障、原物料短缺而無法全部或部分履行該義務,則賣方在本條款項下的義務應中止。製造能力下降、政府吊銷營業執照、戰爭、暴動。 恐怖主義、破壞和其他停工、流行病、洪水和颱風等國家災難、影響賣方營運或賣方供應商營運的火災、無法取得燃料、電力、原材料、貨櫃或運輸設施、天災和政府行為。 在任何此類情況下,賣方均有權合理地延期其義務。如果賣方認為延誤持續時間不合理,則可以終止合約,且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11. 通用條款
11.1 如果任何條款或條款的一部分被法院認定為非法、不可執行或無效,則該條款或部分將被視為從本條款中刪除,但本條款的其餘部分不受影響。
11.2 賣方放棄任何條款或買方違反合約任何條款,不得解釋為放棄任何其他條款或違反任何其他條款,隨後違反合約的相同條款或任何其他條款。
11.3 如果本條款被翻譯成其他語言,且中文版本與翻譯版本之間存在任何不一致,則以中文版本為準。
11.4 未經賣方事先書面同意,買方不得轉讓合約,賣方有絕對酌情權。